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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2-0005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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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50项(环县第22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2-12-23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庆阳市第50项(环县第22项)

反馈问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违规处理危废行为屡查屡犯。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危废处置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整改情况:1强化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标准要求企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固废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并于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评估考核,在2020-2022三年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中,庆阳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均评估达标。二是要求企业每年1月份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完成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申报和制定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我局完成备案;三是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建立经营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并按照实际接收、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五是要求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20226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举办了2022年全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培训班,重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共50人参加培训 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

3)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监督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226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接工作实施细则》(甘环发202033号)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制定印发了环县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三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抽调环境执法、固废管理和环境监测人员17名,与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成立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小组,建立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以涉危险废物企业和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的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同时,拓宽信访渠道畅通“12369”等举报渠道,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按照《庆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扩大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未发现达到移送条件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案件。

整改结论:对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4479665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39号

 

                         环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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