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2-00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6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0项
反馈问题:环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记录显示总氮连续超标,但个别第三方监测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监测数据不准确等情况。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环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环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记录显示总氮连续超标。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25日,环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COD)出口浓度累计超标7天,总磷超标11天,总氮超标12天。通过在线监控发现,造成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进水COD、氨氮浓度过高,特别是进水氨氮浓度超过70mg/L(超过设计处理能力1倍)。为快速解决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浓度超标问题,及时查找问题根源,有效管控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确保污水处理厂在最短时间内稳定达标排放,县委、县政府组织县住建、水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3个领导小组进行排查整治和追根溯源,督促整改。11月25日水质有所改善,11月27日凌晨1时出水COD、氨氮、总磷均达标。(二)个别第三方监测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监测数据不准确等情况。检查发现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数据问题,主要是因为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厂在线监测数据为每两个小时混合采样检测,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为查找数据超标原因,在曝气池等各个处理环节和排污口瞬时取样,由于取样点、取样时间点不同,数据存在误差属正常现象。同时,污水厂在线监测仪器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维护、校准和标定,检测数据也存在一定的数据差异,但均在有效偏差范围内。且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时,污水厂会检查采样人员上岗资质,并派专人留存取样照片,在出具检测报告后,对数据进行对比,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4423117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39号
环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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