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2-0003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28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2022年一季度庆阳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倒数第20位。
整改目标:坚持“减污、扩容”措施并举,进一步巩固改善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环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督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常态化全力抓促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得到空前加强和重视,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较好成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在入境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氟化物、六价铬等本底值偏高的诸多不利因素下,今年1-10月份,国控功能断面洪德大桥和省考五里桥断面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后)均达到考核要求,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4423117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39号
环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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