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wx-2021-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耿湾乡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指南
为了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避免农户自行焚烧、掩埋、乱扔垃圾造成的二次环境污染,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持续提升全乡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着力创建美丽乡村,请广大群众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共创美丽整洁、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现将垃圾分类标准和处理办法告知如下:
可回收利用垃圾
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生产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农膜、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处理办法:农户自行打包存放,交到乡村废品收购站,实现变废为宝。
可就地利用填埋垃圾
主要包括厨余、果皮、枝叶和粪便等易腐垃圾、秸秆柴草、残羹剩饭、泔水以及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
处理办法:厨余、果皮、枝叶和粪便等易腐垃圾堆肥还田处理;秸秆柴草喂养牛羊或烧炕煨火;残羹剩饭和泔水喂猪养鸡;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运送至村级建筑垃圾填埋点填埋。
统一回收处置垃圾
统一回收处置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电池、农药包装、废旧灯管、废旧化学品、过期药品等。
处理办法:农户存放至统一发放的绿色垃圾箱内,由村级指定的垃圾转运人员定期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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