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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环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环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带领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辅警,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上级公安机关“一统三体系、四抓两保障”总体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公开信息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3年,县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通气会、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安抖音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发布警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2600余条,环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0篇,阅读量113099,微博1200条,抖音65条,同时加大转载力度,全年组织民辅警加大转载力度,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及时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县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已予公开。

(三)不断创新公安便民警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部252个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均办事材料减少62%,办理时间平均缩短56%,事项即办率46%,真正做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强化平台监督保障和工作指导。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考核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安排专人专职,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对各栏目全面梳理自查,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无严重表述错误、无僵尸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27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43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环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巡检通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创新发展,紧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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