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aj-2022-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0年度环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环县公安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公安局为独立编制单位,内设机构45个职能所队室,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合成作战中心、情报中心、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督察大队、信访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国土资源犯罪侦查大队、网安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预审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办、刑事技术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甜水省级检查站、看守所、拘留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城关派出所、曲子派出所、木钵派出所、甜水派出所、洪德派出所、山城派出所、虎洞派出所、毛井派出所、车道派出所、樊家川派出所、合道派出所、耿湾派出所、天池派出所、芦家湾派出所、演武派出所、八珠派出所、罗山派出所、小南沟派出所、秦团庄派出所、南湫派出所,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两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089.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97万元、上升8.12%,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整到其他单位发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8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44万元,上升7.24%,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与离休人员调整到其他单位发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9.14万元,其他收入228.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54.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7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3.19万元,上升10.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5万元,占0.52%,公共安全支出10420.37万元,占8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07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18.02万元,占0.15%;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1145.62万元,占9.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7万元,占0.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89.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7.97万元、上升8.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建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0.05%。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5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44.66%,主要原因是资金压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6.0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08万元,下降249.20%,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人员多,预算基数大。
3.公共安全支出10420.37万元,占86.32%,较年初预算数14334.48万元,减少3914.11万元,下降37.56%,主要原因是公财政资金压减。
4.农林水支出18.02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15万元,增加3.02万元,增长16.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村扶贫资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7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7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项目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33.32万元,减少11.75万元,下降35.26%,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基数大。
7.城乡社区支出1145.62万元,占9.49%,较年初预算数54.38万元,减少54.38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压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9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93万元,上升4.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补正常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普调增加。公用经费220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84万元,上升7.18万元,主要原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支出1145.62万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5.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缩减因公出差费用,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从而压缩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出差办案,下乡扶贫,下乡出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规定。
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工作、调研等工作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56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6.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59万元,上升11.1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8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局机关保留公务用车3辆,各大队保留公务用车10辆,派出所保留21辆,车已按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办公室要求进行了移交、拍卖和报废,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20年度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9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其中:禁毒资金、派出所建设资金、涉案停车场租赁费、扫黑除恶经费、机关业务楼等17个竣工项目缺口资金、辅警服装费、平安城市运转经费、驻村工作补助、警体训练基地及警营文化建设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108.66万元;看守所维修改造经费、油区管护协调费、禁毒资金,3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150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6个项目,322.6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成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的专项核查、概(预)决算的评审、本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的评审、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等工作;加强设备购置管理工作,压缩购置数量,降低购置成本;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二)部门评价情况
1.重点项目评价情况
我局绩效评价,目前已完成。
2.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评价情况
共组织对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预算支出127.6万元,其中:1个预算单位评价结果为“优”,涉及预算支出127.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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