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5-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45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关于环县山城乡山联谷农产品直营店和储藏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山城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环县山城乡山联谷农产品直营店和储藏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报告》(环山政发〔2025〕66号文)收悉。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乡环县山城乡山联谷农产品直营店和储藏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痛点、促进农业产业化转型、响应政策与市场需求、乡村振兴综合效益显著。项目直击山城乡农产品“卖难、储难、价低”核心问题,契合乡村振兴战略。 从资源、技术、经济、政策四方面均具备落地条件,建议优先推动储藏库建设,同步试点直营店,分阶段实施以降低风险。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环县山城乡山联谷农产品直营店和储藏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5-621022-04-01-427617
三、项目建设单位
山城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环县山城乡山联谷农产品加工厂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5月—2025年7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一层门式刚架结构储藏库一栋,建筑东西宽12.48米,南北长50.48米,建筑面积628.99平方米;新建地上一层砌体结构直营店一栋,建筑面积为64.9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85米,层高为3.30米。拆除围墙112.4米,新建铁艺围墙45.5米。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6.75921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50万元,其余为山联谷农产品加工厂自筹资金。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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