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4-000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3〕244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关于合道镇沈家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合道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合道镇沈家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报告>的报告》(环合政发〔2023〕198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合道镇沈家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道镇沈家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合道镇沈家岭村
三、项目法定代表人:梁建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做15cm厚混凝土硬化468.32平方米,砖砌垃圾仓20.0平方米,文化长廊48米,栽植国槐6000棵,太阳能路灯3盏。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投资53.2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下剩资金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六、项目要求:此文有效期为两年,望接文后,抓紧办理
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关于 合道镇 人居环境整治 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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