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3-001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3〕149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关于变更八珠乡白塬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环县八珠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变更<八珠乡白塬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收悉。八珠乡白塬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由环发改(审)发〔2023〕126号批复,现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发生变化,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原则同意你乡变更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八珠乡白塬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二、项目法定代表人:
张彬彬
三、建设地点:
环县八珠乡白塬村李咀组
四、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确保安置点内污水排污畅通,消除因排污不畅、管道拉裂,地基土浸水后道路的二次沉降、开裂,需立即实施该安置点内的管网提升改造及下沉、破损路面的恢复。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依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5S531-1)相关规定要求,对安置点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更换,地基处理后,采用双簧壁钢带波纹管进行铺设,每户支管往主排水管汇入部位设置污水检查井,排水坡度不小于0.5%;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后,对于安置点内沉降、开裂道路拆除,地基处理后重新恢复。污水提升改造后,确保安置点内排污畅通,消除地基土浸水的安全隐患,方案合理可行。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
原批复内容为:1.对安置点内约2000m原混凝土硬化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重新铺装;2.对于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建筑物,将原有条形基础改为筏板基础(新增筏板面积约268m,并预留压桩孔,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加固,锚杆静压桩共计39根),钢管桩施工完成后注浆固化土体,提高地基承载力;3.对不均匀沉降地基及其他附属建筑物采用打入式钢管桩进行加固维修,并配套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变更后建设内容为:(1)对安置点内约2882m2开裂破损混凝土道路拆除后重新铺设;(2)对安置点内约876m排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其中主管长约653.7m,支管长约222.3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变更为:
原设计概算总投资87.3476万元,变更后项目概算总投资88.4669万元,其中2023年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其余资金乡镇自筹。
七、项目节能:
在项目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
此文有效期两年,望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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