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3-001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3〕134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关于变更庆阳市环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庆阳市环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号)收悉。庆阳市环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由环发改(审)发〔2023〕28号批复,现由于该项目鉴于甜水镇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不能列入成片开发方案,且不属于交通、能源、水利等单选项目,且无法在最新编制的甜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现阶段选址地块的用地性质。原则同意你局变更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庆阳市环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二、项目法定代表人:
王生杰
三、建设地点:
环县甜水镇、芦家湾乡、曲子镇
四、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由于苦水河径流量较小,两岸沿线有城镇、甜水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汇入,同时苦水河水量较少,根据水文站监控资料,经常出现断流的情况,对污染物的稀释、降解及自净能力较差,导致苦水河水质较差。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白家川源头水保护区,自然生态薄弱,径流量较小,经常出现断流的情况,河道自然净化能力不高。曲子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环江北侧,尾水经现有氧化塘净化后排入环江,由于原有氧化塘净化能力降低,导致环江水质变差甜水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距离苦水河较近,尾水中的污染物直接排入苦水河,是苦水河水质不达标的影响因素之一;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的污染物直接排入白家川后汇入蒲河,是蒲河水质不达标的影响因素之一;曲子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经过现有氧化塘净化后排入环江,是环江水质不达标的影响因素之一。
因此,针对甜水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在甜水镇污水处理厂入河口建设表流湿地及生态边坡;针对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在芦家湾污水处理厂入河口建设表流湿地;针对曲子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在污水处理厂北侧建设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及表流湿地。通过微生物、基质填料过滤和水生植物的作用,对尾水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降解去除污染物,对河流生态环境改善和环境容量释放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人民基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促进农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对项目区的公共卫生、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农村经济、土壤环境以及水质状况都带来极为有利的影响。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
1.甜水镇人工湿地建设内容: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2808m2表流人工湿地4737m2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芦家湾乡人工湿地建设内容: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3200m2,表流人工湿地4000m2。
3.曲子镇人工湿地建设内容:下行垂直潜流人工湿地3000m2,表流人工湿地7000m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70.29万元,工程费为用2653.84万元,占总投资的83.71%;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81.61万元,占总投资的8.88%;基本预备费为 234.84 万元,占总投资的7.41%。资金筹措:拟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七、项目节能:
在项目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
此文有效期两年,望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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