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2019-00019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效日期: | 2019-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发〔2019〕20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关于环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环县自来水公司:
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院关于《环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二十一局勘设评发〔2019〕11号),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芦家湾乡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法人:张烨君
三、建设地点:环县芦家湾乡总体规划东南角 四、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规模200m³/d,远期规模 600m³/d,占地约为9.57亩。建设污水收集管2752m(含预留支管),管径 DN300及DN400,采用HDPE聚乙烯平壁管。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010.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4.75万元,其他费用174.57万元,预备费47.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
六、项目要求: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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