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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2018-00022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效日期: 2018-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发改发〔2018〕164号 所属主题: 行政审批

关于《环县人民法院扩建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8-07-24 【字体:

环县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环县人民法院扩建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沿庆咨评发〔2018〕0100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决定,基本同意该可研报告,现就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县人民法院扩建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李虎

三、建设地点:环县环城镇翼龙路86号                                        

四、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层砌体结构信访接待大厅,呈“一”字型布置,建筑面积290.62平方米,建筑长38.14米,建筑宽7.50米,建筑高度3.75米,室内外高差0.15米;新建一层砌体结构诉讼服务中心,呈“一”字型布置,建筑面积254.05平方米,建筑长33.30米,建筑宽7.50米,建筑高度3.75米,室内外高差0.15米;新建电动大门一座,长12米。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91.3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60.4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3.88%;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1.73万元,占总投资的11.36%;基本预备费9.11万元,占总投资的4.76%。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要求:在项目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望接文后,抓紧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并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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