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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257 发布机构: 环县财政局,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环县农业农村局,环县畜牧兽医局
生效日期: 2021-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财发〔2021〕20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环县扶贫资产管理示范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1-15 【字体:

车道镇、合道镇、县直有关单位:

《环县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环县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方案

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的通知》(庆市财农〔20211号)精神,为做好在环县车道镇、合道镇开展市级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示范工作任务,为全市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和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谁清资产”的原则,全面盘清车道镇、合道镇所有扶贫资金资产家底,围绕扶贫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扶贫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用得好”。通过示范,积累经验,创新机制,为全市扶贫资产管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管理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坚持安全高效原则,加强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群众受益原则,生活困难群众通过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和参与扶贫资产管护,获得收益增加收入。

二、工作任务及流程

(一)确定范围

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彩票公益金、东西扶贫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脱贫攻坚补短板财力补助、世行六期贷款、政府债券、土地增减挂、行业扶贫资金、其他帮扶资金等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投入到合道镇、车道镇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二)确定资产类型

分实施单位划分,由各主管部门将本单位使用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严格按以下标准进行界定分类。(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1.公益性扶贫资产: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网络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公益性生物资产。

2.经营性扶贫资产: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以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村集体入股)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扶贫车间、机械设备、村集体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股权类资产)、经济林等其它经营性资产等。

3.到户类扶贫资产:通过财政补助(补贴),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形成的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以及权益类资产(贫困户入股经营主体)等。

(三)明确产权归属

由各主管部门将本单位使用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根据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参考市级扶贫资产权属指导意见)制定出各类扶贫资产权属界定标准,将每笔资产确权到部门、乡镇、村委会或农户。(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四)建立台账

在核实准确并确定权属基础上,分年度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包括三个层面:村级台账、乡镇台账、部门台账,三本台账之间数据一致、账实相符。到户类扶贫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

1.乡村扶贫资产管理明细台账

产权明确到乡镇或村的扶贫资产,乡镇和村委会分别建立分年度扶贫资产管理明细台账。台账要明确资产来源、所在地、状态及产权归属等内容(具体以市级下发模板为准)。(责任单位:合道镇政府、车道镇政府及辖区内村委会)

2.行业部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包括两类台账:第一类就是“确定资产类型”时,所有由本行业部门实施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总表。第二类台账是指产权归属本行业部门的扶贫资产,台账分年度建立。(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3.县级扶贫资产总台账

全县所有扶贫资产汇总形成的台账,也就是行业第一类台账的汇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五)公示公告

扶贫资产量化并确权登记后在乡、村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扶贫资产移交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合道镇政府、车道镇政府及辖区内村委会)

(六)数据管理

对产权属于乡镇和部门的均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产权属于村集体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三资”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合道镇及车道镇政府辖区内村委会)

(七)建立运营管护机制

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和管护义务。

1.公益性资产管护

扶贫资产产权归属部门和镇、村分别建立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资产产权属于行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落实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负责管护。资产产权属于村集体的,由村委会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公益性资产管护可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形式,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低收入人口参与扶贫资产管护。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公益性资产可通过购买服务进行管护。

2.经营性资产管护运营制度

经营性资产,统一建立经营管护制度。具体资产可根据不同资产性质和特点,通过经营合同约束规范运营管护。

(1)对农林牧渔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等经营性扶贫资产,村委会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管护。

(2)对光伏电站、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资产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管护。

(3)对投资入股形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由对应的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管护。村委会要与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跟踪监督运营管护情况,采集并保存管护信息。

(八)创新运营模式

针对不同类型经营性资产,积极探索不同运营模式,可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合理流动,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在不改变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可将经营性扶贫资产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及独资经营等方式,将经营性扶贫资产折股量化成股金入股或者参股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对于跨乡镇、跨村形成的冷链设施、扶贫车间等扶贫资产,支持权属单位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与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发展较好的其他村等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的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努力形成“发展一企,带动一片”的共赢局面。

(九)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经营性资产由产权所有者集体研究,由村委会研究制定村级收益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时报财政、扶贫、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备案。对现有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收益重点用于支持设置村级公益性岗位、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也可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分配坚持“不养懒人”原则,对完全没有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要设置一定的分配条件,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

(十)规范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制度,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3日-117日)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县上成立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县级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方案,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行(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和要求,细化相关内容,为全面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2.加强宣传培训。扶贫办、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扶贫资产管理的专题培训和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利用媒体、网络、村级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开展扶贫资产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各主管部门、车道镇、合道镇

(二)实施阶段(118日-311

1.厘清资金台账。厘清2016-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建立分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台账和清单。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

2.开展清产核资。以各类扶贫资金台账为依据,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形成扶贫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车道镇、合道镇

3.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严格确认扶贫资产所有权,并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扶贫资产信息,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同时签订资产移交和管护责任书,落实资产管护责任,确保扶贫资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车道镇、合道镇

4.资产公告公示。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环节情况,应在网站、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凡在公示期内,群众对扶贫资产情况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核实再公示。

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车道镇、合道镇

(三)总结阶段(312日-320)。面总结示范工作做法,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形成示范工作总结,上报县财政局、扶贫办。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扶贫资金资产管理示范工作,是2021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聚焦加固底板,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示范”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及示范乡镇要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及时统筹各方面工作力量,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工作。要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分工,落实示范工作任务,抓好示范工作推进。

(二)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扶贫、农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组织部、发改、住建、交运、水务、人社、自然资源、卫健、教育、文旅、商务、水保、残联、供销社、电商办、果业、农机、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车道、合道等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县扶贫资产管理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一部署协调指导示范工作,厘清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年度状况,建立分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台账。县扶贫办负责协同相关县直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核对,厘清2016年以来所有扶贫资金项目;分年度建立扶贫产总台账,同时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归属管理指导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将项目细化到乡镇;建立健全部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指导乡镇做好扶贫资金日常运营管理和监督;制定本行业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车道镇、合道镇主要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配合相关行业部门摸清底数、数据汇总、建好台账、确权登记,同时指导村级分年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清产核资完成后,要按照公示公告程序和要求,对清产核资台账及时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做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的扶贫资产系统录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纳入村集体“三资”平台管理的扶贫资产系统录入、经营性资产运营及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制定工作,同时做好农业农村部门扶贫项目资产归属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示范乡镇要分阶段向县上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示范乡镇要在遵循政策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探索出更贴合实际、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好方法、好机制,制定出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县扶贫资产安全规范管理,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附件: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扶贫资金资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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