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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6-000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环县财会监督内部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5-09-26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依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决定开展财会监督内部监督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的专项行动,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系统性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经政策法规有效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行动范围

结合近年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聚焦预算过程管理会计基础管理6方面开展部门内部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整治2024年以来的违法违规问题,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充分利用近年来各类审计、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果,将各类监督检查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内容

(一)预算绩效管理

是否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资金下达后是否制定绩效目标,执行中是否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年终是否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是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否以适当形式公开公示;是否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预决算管理

预决算是否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及所属单位是否全部公开预决算;是否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公开数据是否与批复数据一致;文字报告中数据与表格数据是否一致;账表是否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是否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是否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是否说明原因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否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等;是否公开相关名词解释。

(三)会计基础管理

1.财政信息管理财务主管和会计UK是否分离保管;内网计算机是否连接互联网、蓝牙等功能的手机及多媒体设备,是否连接互联网交叉混用,是否连接传真机等通讯设备;内网、外网计算机是否设置开机和屏保密码,密码长度是否8位以上,且包含数字、字母和特殊符号。

2.内控制度管理。是否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原则,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是否重点对财务收支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并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和管控措施;是否建立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专项资金审批、安排和本单位日常经费使用审批流程;会计和出纳职务是否分离;财务印鉴是否违规由一人保管等。

3.会计基础工作。是否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将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设置辅助核算,合理配置会计核算软件,规范编制财务报告;是否存在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是否伪造变造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

(四)财务收支管理

1.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账户;是否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部门或下级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

2.非税收入管理。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是否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是否严格执行收缴、罚缴分离制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非税收入;是否擅自改变收入级次、收入科目。

3.“三公”经费管理等。是否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报销公务接待时是否有事前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人员名单、菜单和财务票据;是否安排同城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规定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有效费用明细票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是否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和车辆运行经费,建立车辆燃油、维修台账,统计单车运行成本;是否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严控开支标准、会议规模、会议时间等。是否严格培训费开支标准;报销培训费是否必须一事一结,是否有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是否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和差旅费开支标准,实行事前审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

4.专项资金管理。是否根据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及时提出专项资金细化安排建议;是否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建立完善项目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是否按要求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示、公开工作;是否专款专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是否虚报、挪用、挤占、截留,将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发放职工福利等。

5.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工程是否依法实施采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方式执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执行集中采购;工程项目是否依法实施招标投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投标行为,是否存在规避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按合同履约,是否及时组织验收。

6.财务支出管理。是否通过国库账户体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用款单位;费用报销是否履行审核制度;审批手续和附件是否齐备;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虚列事项套取现金;是否白条违规入账。

(五)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已使用在建工程是否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新旧会计制度是否衔接不畅,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是否完善、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是否未经批准非公开处置资产、暗箱操作等,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时缴纳入库,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产处置收入等问题。

)各类监督检查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充分利用近年来各类审计、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等工作成果,重点自查和复查2024年以来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方式

专项行动工作采取预算单位全面自查、部门组织全面复查、县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预算单位专项行动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6,县财政局制定印发全县财会监督内部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7月至8月,各部门认真组织部门本级和部门所属单位全面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覆盖全面,对自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并同步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对自查复查不彻底和零问题部门单位,部门要重新进行自查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问题查深查透。要把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按照即查即报的原则,加大问题自查复查力度,及时报送问题线索(底稿、问题清单及报告严禁通过网络传输)

820日前,各预算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工作台账上报所属部门

920日前,各部门正式文件印发复查工作计划,组织专业力量对所属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复查。

930日前,各部门在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汇总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自查自纠、复查工作情况,并及时将自查报告(含工作台账)上报财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10月至11月,为确保我县内部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质量,县财政局将对全县预算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抽查复查,重点关注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情况、自查工作质量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部门把内部监督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组织成立部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内部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认真按照部门内部监督专项行动要求负责落实各环节具体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靠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部门聚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对本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部门(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实问题整改。各部门对自查、复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按照职责权限予以处理处罚,并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报送财政

(四)加大督促指导。县财政局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对各预算部门开展督促指导,督办典型案件,验收工作成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影响全县专项行动工作进度、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拒绝接受检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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