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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2-000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环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3 【字体:


环财发〔2022〕22号

 

环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自今年3月1日至3月30日,组织开展我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及企业于3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局相关归口管理股室,县级检查组自3月11日起开始进驻单位开展检查,各单位按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准备账簿、凭证、相关文件等资料,认真做好配合,并根据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附件:1.2022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实施方案》

2.2022年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被检查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3.2022年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自查)表

 

 

 

 

 

 

环县财政局   

2022年3月5日

 

 

 

 

 

 

 

 

 

                                                     

 环县财政局                2022年3月5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

施 方 案

 

 

为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今年主要对我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从内部控制、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至被检查之日以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开展检查,根据检查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财务人员配备履职情况。各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财务主管、会计、出纳是否配备齐全,履行职责是否到位。

(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影响宏观政策执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二是违规下达目标任务;三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是征收“过头税”;五是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六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巩固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三)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情况。重点整治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二是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四是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庆典等公务活动;五是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六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七是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八是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九是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建设等;十是其它类型,包括车辆未到报废年限仍能使用更换新车等。

(四)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全面清查年初预算未足额安排“三保”支出的情况,以及预算安排时未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未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执行中未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挤占“三保”资金; “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主要是超过中央和省级“三保”标准及政策覆盖范围自行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等。

(五)严格收支执行,规范采购行为。坚决清理收支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虚列支出;二是延压坐支收入,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或坐收坐支;三是违规列支暂付款;四是违规设立银行账户、财政专户、共管账户;五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六是收支分类科目混用;七是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八是违规使用过渡户调节收支;九是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十是违规使用工资专户资金;十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管理,全面纠正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的现象;二是违规购置、处置资产;三是未履行审批程序违规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四是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五是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六是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七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畅,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反映不完善、不准确。

(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坚决遏制政府及其部门通过融资平台新增隐性债务,违法违规担保、不合规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众高息融资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存在隐性债务化解不实、违规少报漏报;违规调整专项债券用途,造成专项债券闲置浪费;违规将债券用于经常性支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

(八)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全面整治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以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手段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严禁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财政拨付项目资金结余及利息收入形成“小金库”等问题。

(九)涉农项目及其它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全面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涉农整合资金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市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涉农资金以及涉农的四项贷款(精准扶贫贷款、金桥工程贷款、社有资金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申报、使用、发放、管理情况;二是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涉农项目和其它转移支付项目的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落实绩效评价要求;三是坚决纠正涉农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流程繁琐、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咨询服务不落实等问题,优化申报程序,为项目主体提供更加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申报指导和服务;四是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代理服务行为,重点查处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涉农资金项目情况,中介违规收取代理费的情况、财政资金违规用于中介费的情况、坚决纠正各类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在代理涉农项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三、检查时间

(一)准备阶段。34日前,财政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照重点工作,结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34-310日,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局各相关归口管理股室,由各归口管理股室汇总后报财监股。

(三)县级检查阶段。 311-330日,财政局抽调检查组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问题整改。

(四)复查和抽查阶段41-715日,财政局撰写自查报告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省市财政对县级部门和企业进行抽查。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五、检查方式、方法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采用查看账务资料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涉及重点领域资金的53个预算单位及22个县属国有企业,由财政局、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组成5个检查组集中检查,其余160个单位由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六、重点检查组人员

第一组

 长:慕彩虹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存花  支付中心副主任

共分为五个小组:

第一小组联系人:苏丽丽  联系电话:13884196337

检查单位13个: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评审中心、住建局、征收办、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房产服务中心、合道镇、合道卫生院、演武卫生院、曲子卫生院、天池卫生院

第二小组联系人:任智明  联系电话:15095555706

检查单位13个:畜牧局、农业局、乡村振兴局、水保局、水务局、环卫局、社区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甜水卫生院、八珠卫生院、木钵卫生院、樊家川镇、樊家川卫生院

第三小组联系人:田永涛  联系电话:13884176055

检查单位15个:中医院、妇幼保健中心、卫健局、县医院、耿湾卫生院、耿湾卫生院四合院分院、秦团庄卫生院、车道镇、车道卫生院、芦家湾乡、芦家湾卫生院、洪德卫生院、山城卫生院、虎洞镇、虎洞卫生院

第四小组联系人:贺兰婷  联系电话:18393685808

检查单位12个: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公安局、运管局、毛井卫生院、南湫乡、南湫卫生院、罗山川卫生院、小南沟卫生院

第五小组联系人:韩东红  联系电话:13993416633

检查单位22个:公交集团、嘉隆文化旅游公司、万佳公司、荟荣公司、民安公司、自来水公司、南区供热、嘉诚供热、长兴供热、黄土情文化公司、顺建公司、环乡人电商、扬黄供水公司、环盛生态公司、安广公司、裕江新能源公司、艺龙演艺公司、嘉诚公司、羊羔肉集团、通盛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农业产业联合社

每小组成员3人,其中:财政局或综合事务中心委派1名,抽调第三方机构中审华会计事务所人员2名(其中有1名注册会计师)。

第二组

 长:杨苏广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崔     支付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卞军林   乡财办副主任

联系人:卞军林   联系电话:13519046396

检查单位:除第一组检查单位以外的其它160个行政事业单位


共分为5个小组,每组成员3人,成员从财政局各支付股室抽取。

本次检查办公室设在财监股103办公室),由财监股主办张小芳汇总后交财经秩序整治办公室,同时做好各检查组之间的衔接工作。

七、检查要求

思想高度重视。全县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要不断规范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按照检查组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年初预算、制度文件、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项目资料,在3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单位自查自纠报告送至财政局相关归口管理股室,不得瞒报,不得提供虚假情况,被检查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

(二)强化计划实施。县财政局将按照计划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局属各相关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财经制度规定认真开展各项检查。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加强内控管理,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财政局相关归口管理股室加大对问题整改的跟踪和督促,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2

 

2022年环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检查

被检查单位提供资料清单

 

(一至六项适用所有被检查单位,*七至*十二项适用     涉及有相关检查内容的被检查单位)

一、自查报告及自查附表(含电子版)。

二、2021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薄(或电子数据)、会计凭证

三、2021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决算报表。

四、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五、单位实物资产及公务车辆资料(提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盘点表,土地使用证书、车辆行驶证等)。

六、2021年度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记录或会议纪要。

*七、在建工程项目资料(需分项目准备,属于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投资的项目还需单独提供地方债券项目投资文件、债券资金支出明细表、债券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等资料)。

1.项目立项(或可研、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资金文件;

2.项目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文件、中标通知);

3.项目合同(工程施工、货物采购、服务、设计、监理、技术、审计等);

4.项目验收文件及资料(单项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审核文件);

5.项目支出资料(提供项目财务支出表或财务决算文件);

6.未完工程资料(未完工程提供未完工程内容与投资额);

7.财务决算资料(已完工程提供资金缺口、未付工程款明细清单,工程未完工可不提供此项资料)。

*八、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指非工程类使用专项资金的民生项目,需分项目准备)。

1.项目申报及批复文件、资金文件;

2.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提供实施过程形成的相关文件、记录、合同等);

3.项目支出资料;

4.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已完成项目提供能够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佐证资料)

*九、涉农项目及其它转移支付项目管理资料(涉农项目主管部门)。

1.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管理制度、2021年资金项目安排过程及项目公示资料;

2.2021年资金项目计划、资金下达、资金使用情况表;

3.项目绩效申报、监控、评价开展情况资料;

4.涉农项目支付涉农中介服务机构费用情况资料。

*十、土地出让、资产出租、资产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土地出让、资产出租、资产投资、资产处置的审批文件、合同资料,非税收入情况、上解明细表)。

*十一、资产购置资料(资产购置预算审批、采购审批、采购招标、资产入账资料)。

    *十二、与检查相关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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