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1316 | 发布机构: | 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财评〔2018〕40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天池乡吴城子、曹李川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你局《关于申请对天池乡吴城子、曹李川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批复的报告》(环水发〔2018〕132号)已收悉,根据甘华会审字〔2018〕113号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天池乡吴城子、曹李川供水工程是根据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发发(2015)158号文件批复了环县天池乡吴城子、曹李川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核实概算总投资199.3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天池乡吴城子、曹李川供水工程截止2018年6月29日,实际到位1844995元,其中市水务局下达的市级水资源费40万元全部到位,其余为县级自筹解决。经环县审计局委托甘肃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定该项目完成总投资1848520.74元,实际支出1844995元,占完成投资的99.8%。其中:工程款支出1844995元,尚未支付5529元(审计费),项目超付工程款2003.26元,请尽快将超付工程款缴回财政盘活使用。
经审查,各项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核销支出1848520.74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建议建设单位尽快结转账务并核转固定资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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