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1312 | 发布机构: | 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1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财评〔2018〕36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环县环江河对坡至刘台段护岸水毁维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你局《关于申请对环县环江河对坡至刘台段护岸水毁维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批复的报告》(环水发〔2018〕179号)已收悉,根据甘华会审字〔2018〕第116号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环县环江河对坡至刘台段护岸水毁维修工程是根据庆阳市水务局以庆市水发〔2016〕120号文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总投资116.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环县环江河对坡至刘台段护岸水毁维修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1143955.88元,其中:工程款支出1040473.88元,独立费用103482元,其中设计费47400元,监理费26300元,工程交易费1600元,管理费24760元。剩余尚未支付款项3422元系审计费。
经审查,各项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核销支出1143955.8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建议建设单位尽快结转账务并核转固定资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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