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1308 | 发布机构: | 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1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财评〔2018〕32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环县车道乡三角城村机井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你局《关于申请对环县车道乡三角城村机井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批复的报告》(环水发〔2018〕189号)已收悉,根据甘华会审字〔2018〕第107号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环县车道乡三角城村机井供水工程根据庆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水资源费项目计 划的通知》(庆市水发【2015】449号)下达市级水资源费,其中环县车道乡三角城村窖场配套工程130万元;庆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市级水资源项目计划的通知》(庆市水发【2015】484号)文件下达市级水资源费,其中车道乡三角城村机井工程56万元。两项合并下达市级水资源费186万元。工程总概算193.44万元,实际到位186万元,资金来源委市级财政补助金——水资源费。
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实际投资1650491.5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538054.55元,待摊投资112437.00元。经审计核实截止2018年6月25日,项目实际已支付1645554.55元,其中:工程款支出1538054.55元,待摊支出107500元。剩余尚未支付审计费4937元。
经审查,各项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核销支出1650491.55元,资金来源委市级财政补助金——水资源费,建议建设单位尽快结转账务并核转固定资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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