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1303 | 发布机构: | 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11-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财评〔2018〕27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环县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你局《关于申请对环县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批复的报告》(环水发〔2018〕124号)已收悉,根据甘华会审字〔2018〕115号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环县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是根据庆阳市水务局以庆市水发〔2016〕120号文对环县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核定概算总投资755.5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50万元,县级补助5.56万元。
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环县2016年五小水利工程是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二(2015)51号文件下达了项目资金500万元,以甘财农二(2016)9号文件下达了项目资金250万元全部到位。经环县审计局委托甘肃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定该项目完成总投资7245875.74元,实际支出7245875.74元,占完成投资的100%。其中:工程款支出6613489.16元,待摊支出632386.58元,项目结余资金254124.26元环县水务局用于天池乡邓塬村、八珠乡八珠塬村150立方米蓄水池工程。
经审查,各项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核销支出7245875.74元,建议建设单位尽快结转账务并核转固定资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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