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情况
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五)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宁县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七)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国有资产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加大国有资本运作力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依法负责国有产权交易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中产权变动、资产核销、资产抵扣、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工作;组织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县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十二)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四)制定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人事秘书股、综合股、预算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社保股、经济建设股、会计股等11个股室及20个乡镇财政所,挂靠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1个办事机构,分设环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环县乡财县管办公室、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3个事业单位。设非税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3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国有资产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提出国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方案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拟订清产核资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负责县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核销;负责建立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分类定级和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分析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组织建设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信息网络,按月汇总上报行业会计快报和年度决算报表的数据资料工作。
(二)人事秘书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牵头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单位(股室)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局党总支部相关业务,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业务;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综合股
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定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并监督检查政策落实;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草案的拟订,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和财政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四)预算股
拟订全县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全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办理县对乡镇年度决算、结算及全县决算汇审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转移支付工作,实施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核算相关工作。
(六)税政农税股
参与全县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和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地方性规章和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县税收减免、退库和出口退税事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提出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加征关税等方面的建议;负责对调整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收政策建议的审核;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对全县农村综合改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教科文股
负责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等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定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行政政法股
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农业股
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对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社会保障股
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办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的担保和贴息工作。
(十一)经济建设股
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全县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
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全县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中级会计师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十三)外经股
负责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县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十四)金融债务股
承担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金融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县域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承担本县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拟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
(十五)绩效评价股
研究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六)乡镇(办)财政所
21个乡镇(办)财政所,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财政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乡镇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乡镇行政企事业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负责对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依法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检查乡镇所属部门和单位对财税政策、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二、挂靠机构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会同有关单位和股室研究制订政府采购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根据预算安排,提出县级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建议;确定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负责县级各单位和受委托乡镇有关单位个案采购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跨部门政府采购协调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专家库;随机抽取集中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股室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处理违规行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负责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组织进行全县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股室审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办理公务用车购置、调配和过户手续;管理、指导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
三、分设机构
(一)环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接收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的下属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与基层单位的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预算单位指标与用款计划余额;根据预算拨款控制数、预算拨款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办理支付结算;协管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对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收入收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国库收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财政预算、国库和有关部门预算管理股室提供部门支付信息;具体负责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账,并定期与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负责国库收付中心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环县乡财县管办公室
正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乡镇政府机关会计职能,指导乡镇预算收支报账会计和乡政府报账会计工作;审批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审核费用支出单据,记录各项会计业务,及时核对账务,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三)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负责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燃煤、车辆定点维修、车辆保险、办公耗材等采购工作。
(四)综合治税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环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环县税收委托代征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等各项社会综合治税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县乡和县直各涉税部门的上下贯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并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交流活动;强化对税收政策、法规,尤其是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法规与我县税源构成实践的探讨研究工作,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拓宽税源及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税务部门签订零散税种代征代扣协议,合理下达考核任务,有力推进委托代征代扣税款工作朝深度广度开展;负责对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开展委托代征代扣、涉税信息报送、信息使用效率进行督查、指导、考核,并对全县面上的税收征管质量进行正常督查;通报各成员单位涉税报送情况及各征收单位信息处理利用情况等,并就综合治税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会办;负责编辑、印发县综合治税简报,交流信息、总结经验、通报情况,公布最新税政信息。
(五)财政信息中心
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股室制定全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为局领导和局机关股室的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建设财政局到各乡镇的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各乡镇财政所的广域网建设;负责在全县推广和执行财政部、厅制定的财政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规划和规范,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财政业务应用系统,承担财政系统应用软件的技术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公共推广和使用财政部、厅开发和下发的财政应用软件;承担各股室的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编码,设计和建设规范的财政业务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内部网站、因特网站,开发信息资源;承担财政局机关系统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会同会计股做好会计人员电算化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办理局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环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筹集救助资金;依法受理、审核垫付申请;依法追偿垫付款;负责其他救助基金。
(七)环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公室
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负责制定财政奖补政策,以及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四、二级事业单位
(一)非税收入管理局
科级事业单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非税收入稽查大队队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汇总、编制、核定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建立电子信息征管网络及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审核、汇总、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国土资源调查费等建设性专项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审查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招标标底,审查核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出具决算审查结论,并作为资产交付使用和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参与工程招投标及项目竣工验收;对基建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建设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三)财政监督检查局
科级事业单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监督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 牵头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检查; 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而受打击报复案件; 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局机关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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