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公开说明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甘肃财政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20〕32号)文件要求,现就环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予以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上级财政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52803.3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881万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18012.31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406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850万元。
(二)资金汇拨情况
上级财政汇拨我县国库直达资金52803.31万元,汇拨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以制度为保障,规范资金使用
我县以上级直达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为保障,围绕资金的用途、下达、还本付息、绩效管理等环节,形成资金使用“专款专用”、资金监控“全程标识”、绩效管理“谁用谁负责”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全方位规范资金管理。
(二)以项目为支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按照一般债券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规定,我县安排住建局环县富强大道道路工程5000万元,水务局环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监测工程1200万元、环县农村供排水监测工程681万元。
二是对于正常转移支付资金有专项用途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将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预算单位,确保尽快发挥作用;对于无专项用途的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保工资”支出。
三是依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的文件精神,我县安排12275万元用于“保工资”支出,1785万元用于“保基本民生”支出。
四是围绕抗疫国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的规定,我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及项目单位筛选出一批前期准备足、熟化程度高且符合国家政策的重点项目,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其中:安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3800万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方面4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4400万元,生态环境治理方面2000万元,市政设施建设方面3000万元,商贸流通事务方面250万元。
(三)以监管为标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明晰、流向明确;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同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好、谨慎使用好资金,充分发挥直达对疫情冲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名词解释
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增发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主要范围:
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特殊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20年新增部分)、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正常转移支付部分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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