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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3-00169 发布机构: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3-0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股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22 【字体: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房改、住房保障工作方针、政策;依据省、市、制定的宏观政策和我县实际,负责拟定实施全县住房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我县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编制实施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实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负责住房保障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房改、住房保障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交流经验、检查综合房改、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关数据统计;负责我县区域内房改售房的审批及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过渡、上市交易等相关房改业务,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县房改办内设文秘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3个股室为独立编制机构,编制7人,2023年实有正式在职人员8人(含公益性岗位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81.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41.87万元,减少了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基本结算完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81.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41.87万元,减少了299%主要原因同上)。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10.1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2.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34.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71万元,增长12.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调资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46.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56.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基本结算完工。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主要是: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专项经费。

    3.其他项目0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比无变化

    (四)无培训费、会议费,与上年比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费8.3万元,与上年比减少0.06万元,减少原因为压减公用开支,福利费预算支出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办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办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环县房改办有固定资产总额10.86万元。办公桌10张,电脑8台,打印机2台,密集柜及档案柜35组。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给本单位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财政用于保障房改办正常运行、落实住房改革制度政策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养老方面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制度落实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房改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住房改革制度政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住房改革制度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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