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060 | 发布机构: |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2月2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 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城区街道渣土、砂石和建筑垃圾拉运车辆管理;城区车辆带泥上路、路面车载物料抛撒管理;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内公共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县城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城区堆放杂物、搭建构建筑物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管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外部设施的审批管理;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洗车场、店外店经营、城区户外公共场所夜市经营的监督管理;破坏城区给排水、园林、环卫等市政设施违法行为以及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全部进行整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人秘股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文秘、档案、会务、提议案办理、保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上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文书归档、查阅工作;负责单位年度预算编制;负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单位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劳资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车辆及后勤管理工作。法制股: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和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前审核、不服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听证及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资料的汇总、整理、编发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律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和业务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执法活动和队容风纪,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文明执法教育;负责指导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纠正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直属中队: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负责城区门头招牌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园林、环卫设施破坏的查处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洗车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乱泼乱倒、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行使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内公共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承担城区违规占道经营、店外店经营的查处和行政处罚。振兴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上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文书归档、查阅工作;负责单位年度预算编制;负责管理各项专项资金、单位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劳资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车辆及后勤管理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7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742.456万元,增加478.2%。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增加原因:1、增加了人员类经费、办公费、福利、工会经费。2、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97.7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742.456万元,增加478.2%。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09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38848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5.823646万元。
4.农林水支出3.71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752.61271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6.2098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71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74.831093万元。 比2022年预算增加774.8310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将46名职工工资、公积金、职业年金、保险等列入预算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2.884907万元,比2021年减少32.375万元,减少20.85%。减少原因:聘用人员劳务费减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环洲夜市摊位改造建设项目。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2023年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运行经费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资金。
3.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执法服装购置费,聘用人员劳务费,驻村补助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4.培训费0万元,无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5.会议费0万元,无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22.7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42.77万元,增加153.46%,增加原因我单位是2022年新增单位,2022年公务费预算在住建局,2023年增加了公务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8.2051万元。2023年度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8.57万元,主要为办公室采购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12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12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市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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