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0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环卫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承担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实施正规化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及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参与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履行市容环卫管理监察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清扫队、清运队、环卫监察队及收费队。清扫队主要负责城区街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清运队负责常城区生活垃圾清运、环卫设施摆放、管护和垃圾场管理工作;环卫监察队负责城区卫生的日常检查工作,收费队负责城区卫生费的收缴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524.50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4.5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4.4640万元,增加4.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524.50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57.6748万元,增加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9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1.1355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623.603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835.734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5.57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4.50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26.00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24.5902万元,减少31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环卫工人工资及保险纳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198.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49.5042万元,增加5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增加,对应项目支出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2023年环境卫生管理费、2022年环境卫生管理费。
3.其他项目18个,主要是:城乡建设补助资金、环卫工人鞋帽购置费、环卫车辆保险及新购车辆入户费、环卫车辆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费、街道洒水抑尘用水费用、环卫设施购置费(垃圾箱、垃圾挂桶、果皮箱)、2021年环卫专用车辆设备购置资金、旧垃圾场旧生活垃圾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工程、2022年环卫工人工资及保险、环境卫生整治费、垃圾场导排气系统及污水处理及防渗漏处理资金、环卫设施购置费、街道护栏维修喷漆费、2021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庆阳市环县环卫专用车辆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环卫工人工资及保险、环卫工人服装费、2023年7月-2026年7月垃圾场土地续租费用。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等,节约运行成本。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计划征收非税收入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6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6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13.43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平方米,价值 1.4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价值1297.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14.7036万元。2023年度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380.6290万元,主要为车辆设备、垃圾挂桶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0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7号)要求,开展省级部门预算项目1-6月、1-9月绩效运行工作,包括20个子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局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0个,涉及财政支出2198.5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涉及财政支出2198.5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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