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128 | 发布机构: |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人秘、市政、工程、村镇、招标、安监、消防、住房建设、财务等 9 个股室和城管局、质监站、供热办、城建监察执法大队。核定行政编制 11 个,事业编制 20 个,其中供热办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5 个;挂靠质量安全监督站 1 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7 个,2010 年 5 月城市管理执法局并入我局,核定事业编制 8 个。现共有干部职工 110人。下属房产服务中心、房改办、规划局、环卫局、园林局、征收办 6 个事业单位和两家供热公司。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3794.4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596.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373.6万元,增加37.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9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19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3794.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0596.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373.6万元,增加37.1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0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27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6148.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5828.83万元。
6.农林水支出122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6419.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96.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142.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9.61万元,增长4.1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8494.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021.61万元,增加52.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构运行经费 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涉及非税收入,计划征收3,00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采购市政设施及办公设备购置等,预算价6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373.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9,204平方米,价值 24,04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92.39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12.56万元,专用设备15件2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7个,涉及财政支出2845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7个,涉及财政支出2845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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