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020 | 发布机构: | 环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环境卫生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承担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实施正规化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及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参与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履行市容环卫管理监察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清扫队、清运队、环卫监察队及收费队。清扫队主要负责城区街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清运队负责常城区生活垃圾清运、环卫设施摆放、管护和垃圾场管理工作;环卫监察队负责城区卫生的日常检查工作,收费队负责城区卫生费的收缴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510.3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9.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68.95万元,增加3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6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0.6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510.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409.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68.95万元,增加31.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7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8.96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553.46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755.9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6.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80.9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56万元,减少4.1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128.78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0.52万元,增加36.6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个;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环境卫生管理费、环卫工人劳务费。
其他项目11个,主要是环卫工人保险、环卫工人服装费、环卫专用车辆机械设备购置费、环卫设施购置费、清运队工人宿舍维修资金、街道护栏维修喷漆费、垃圾场导排气系统、污水处理、防渗漏处理资金、案件纠纷调解资金、环境卫生整治费、旧垃圾场旧生活垃圾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工程、(省市专项)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构运行经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计划征收非税收入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00万元,其中:环卫车辆、专用材料预算339.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23.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2平方米,价值 1.4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 辆,价值853.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8.69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3个,涉及财政支出212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涉及财政支出212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