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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20-00117 发布机构: 环县房产服务中心
生效日期: 2020-06-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股

环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6-10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   将2020年环县房产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房产服务中心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房地产业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监督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2、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服务。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租赁证;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测绘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屋测绘成果审核。4、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调处房地产交易中的纠纷;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调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

环县房产服务中心内设五个职能股室,主要是:

一)窗口业务股:办理各类房屋抵押登记、产权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业务初审、复审、审批及告知函录入,并测绘成果审核、建立楼盘、楼盘变更、房地产信息统计等业务。

(二)房地产开发股实施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审查、申报与资质备案;2、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查、备案;3、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4、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6、管理商品房销售控制楼盘;7、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商品房销售行政监督与执法;8、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综合验收。

(三)物业管理股:实施全县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工作:1、物业服务企业新建审查、申报及资质备案;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3、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4、行政监督与执法。

(四)财务室股:1、全局财务管理;2、工资造发工作;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记账与银行专户核对业务;5、核报经费。

(五)人秘股:1、上下级文件收发、送阅、督办、归档;2、起草文件;3、单位公章管理;4、公函处理及便函出具;5、房地产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6、协调各股室工作与收集各项工作情况;7、党建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涉及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341,541.00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0,140.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3,840.00元,下降2.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1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371,401.00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341,541.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970,140.002019年预算减少43,840.00,下降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00.00元。

3.医疗卫生支出52,300.00元。

4.城乡社区支出1594546.00元。

5.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4,7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140.0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960,140.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3840.00元,下降2.6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500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9,428.00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本单位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内部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职工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天池乡大庄台村帮扶队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房产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

             2.环县房产服务中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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