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218 | 发布机构: | 环县房改办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房改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我办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房改办负责拟定实施全县住房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我县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编制实施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实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负责住房保障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检查指导全县房改、住房保障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交流经验、检查综合房改、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关数据统计;负责我县区域内房改售房的审批及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过渡、上市交易等相关房改业务,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办内设文秘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为独立编制机构,编制7人,2019年实有正式在职人员7人(含公益性岗位2人),退休人员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431.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55.78万元,下降7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公租房建设已全部完成并入住。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507.3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431.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55.78万元,下降7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公租房建设已全部完成并入住。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8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30.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1.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84.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01万元,增长16.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调资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839.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43.77万元,下降80.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公租房建设已全部完成并入住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②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③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④2019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环江花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费及合同纠纷诉讼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无公务接待费。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无培训费、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费6万元,较2018年增加2.25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人员保障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办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办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环县房改办有固定资产总额108600元。办公桌10张,电脑8台,打印机2台,密集柜及档案柜35组。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房改办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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