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178 | 发布机构: | 环县东山办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股 |
环县东山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环县东山林地、林木的保护、治理、开发、利用和管理 工作;
(二)负责东山综合治理方案,景观规划设计的编制、修订、审定 和实施;
(三)负责东山水土流失治理、环境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组织、工程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东山原有林木及新栽树木的抚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东山林地、林木的管护工作,掌握并报告林地、林木使用情况,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涉林案件查处;参与协调东山上水、通电、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布线及拆迁、征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 3 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85.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7.59万元,下降52.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林木管护抚育费预算减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248.4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85.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7.59万元,下降52.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林木管护抚育费预算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7.2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38.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4.12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5.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7.4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8万元,增加28.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资金。
(二)项目支出
当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会议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四)机关运行费7.32万元,较2018年增加0.5万元,上升7.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的公务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无征收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1.55万元。其中: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7.78万元(其中:在用1辆,价值17.7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东山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东山办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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