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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4-001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时间:2024-01-18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负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木钵镇属二类乡镇,设置5个党政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水利水保、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五)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乡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下列5个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农业、畜牧、农机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疫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建设等工作。(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环境整治、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危旧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村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承担乡镇乡村文化建设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普查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资源开发工作。(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乡镇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承担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由政法委员兼任)。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  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五)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统筹管理乡镇所属执法人员和上级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

机构设置: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

人员情况: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人员123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100人,与上年比减少6人,其中行政人员增加2人,事业人员减少8人。退休人员15人,已全部移交至社保中心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29464242.02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64242.02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926685.43元,减少1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9464242.02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5926685.43元,减少1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0389.59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218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6396.98元。

4.卫生健康支出867306.84元。

5.农林水支出6147087.29元。

6.交通运输支出341723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880元。

8.住房保障支出1240240.3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64242.02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379802.85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063829.78元,减少31.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084439.17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37144.35元,增加45.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0个,主要是:“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土地开垦复垦项目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维修项目资金、刘家塬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维修项目资金、关营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木钵街村、韩洼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资金、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23年度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市级油区综合治理费、“人大代表之家”规范提升示范点经费、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2022年村组干部报酬、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21年度各项工作奖金、项目前期费、50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驻村生活补助、增减挂钩施工及奖补费1、群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维修1、村级阵地建设资金1。

2.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2024年村组干部报酬、2024年村级经费(村务监督误工补贴及妇女报酬)、2024年村级经费(村级办公、安全生产、残协)、非干部“两委”委员生活补助。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3年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会议接待费55,000.00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机关运行经费2571407.43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42730.89元,增加4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从原来的10000元增加至16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4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无非税收入列支的项目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7,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固定资产金额为6652197.61元。其中:房屋1301.98平方米,价值4854709.49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65280.14元。其他固定资产1732207.98元。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300,000.00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4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4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7号)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4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单位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财政支出10084439.17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 三公 ”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7、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18、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19、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2024年木钵镇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4zf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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