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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d-2021-00033 发布机构: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3-25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镇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国土所等机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镇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乡镇农业、畜牧、农机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疫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指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农业保险、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建设等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环境整治、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危旧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乡村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承担乡镇乡村文化建设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文物保护、普查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资源开发工作。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乡镇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承担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平安社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统筹管理象征所属执法人员和上级部门派出的执法人员。国土所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施乡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及管理,负责辖区内村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手续,负责辖区内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呈报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流转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土地违法案件动态巡查和协助查处;依法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协助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检查;协助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协助查处辖区内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依规收取有关规费,并及时上交;协助征地拆迁有关具体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情况: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人员110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事业人员79人;与上年比行政人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增加2人,变动原因为人员正常调整。

三、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506.32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4.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70.77万元,下降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01.8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506.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404.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70.77万元,下降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97.61万元。

5.农林水支出697.5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8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4.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606.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98万元,下降0.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97.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56.78万元,下降6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精准扶贫项目投入减少。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本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

4.会议费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机构运行经费2891.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19万元,下降4.05%,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3.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28.46平方米,价值100万元;业务用房150平方米,价值302.77万元;其他用房340平方米,价值38.86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5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79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79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表

      2.洪德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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