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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jwx-2021-00014 发布机构: 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3-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24 【字体:

2021年度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部门

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乡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芦家湾乡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8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乡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规范的宣传、培训管理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按照办案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进行记录;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等;司法所主要负责全乡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789.35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4.79万元,比2020年预算1996.85万元减少472.06万元,下降30.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压减经费支出。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64.5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789.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524.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2.06万元,下降30.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压减经费支出,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2.4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1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45.3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00元。

5.农林水支出365.9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1.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9.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142.01万元,比2020年预算1113.97万元增加28.04万元,增长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7.34万元,比2020年预算882.89减少235.55万元,减少36.39%,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压减经费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5.会议费8万元,与2020年9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压减经费支出。

6.机构运行经费175.62万元,比2020年预算179.37万元减少3.75万元,下降2.14%,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72.1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483.48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固定资产188.06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5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55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芦家湾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表

          2.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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