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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9-00270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19-0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财办

环县环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2-16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环城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本镇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中心主要负责本镇镇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农村道路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水利工作站负责辖区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扶贫工作站负责全镇脱贫攻坚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环城镇人民政府为独立编制机构共有编制数65人(其中行政编27人,工勤编2人,事业编36人)实际在职166人,科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139人,退休人员24。环城镇党委成员9人,领导班子20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政府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食药监所长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党建办主任1名、党委委员1名、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残联理事长1名、社会事务中心主任1名、水利站站长1名、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1名,财政所所长一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5035.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29.7万元,上升73.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2019年预算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032.0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5035.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29.7万元,上升73.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2019年预算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9.8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29元。

3.教育支出0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32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66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5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629.04万元。

9.农林水支出265.18万元。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3.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363.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6.19万元,增长34.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1639.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62.01万元。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2,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5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 万元。

(四)培训费29.57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五)会议费10.00 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六)机关运行费403.07万元,较2018年增加85.59万元,上升26.96%。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均公务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0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2.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17.68万元,无形资产16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0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下拨的工会经费,开展工会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环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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