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261 | 发布机构: |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财办 |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我乡工业、第三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关机构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内设政府机关、食药监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文化广播中心、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等机构9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全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食药监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司法所主要负责全乡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全乡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本乡社会公共事务工作的开展;文化广播中心主要负责本乡文化广播传媒工作的开展;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全乡动物的防疫及检疫工作;计生服务所主要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4,789,920元,比2018年预算7721200元增加了7068720元,增加了91.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省市专项纳入年初预算。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9,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6905684.55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4,789,920元,比2018年预算7721200元增加了7068720元,增加了91.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省市专项纳入年初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6220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000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100元。
5、节能环保支出2000000元。
6、农林水支出30928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438800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9,92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9,622,120元,比2018年预算7119500元增长2502620元,增长了35.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公务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67,800元,比2018年预算601700元增加了4566100元,增加了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省市专项纳入年初预算。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
2.保障运转经费6个,主要是:①2019年村级经费;②禁毒经费;③经费补助;④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⑤驻村工作队经费;⑥群防群治队伍补助经费。
3.其他项目5个,主要是:①罗山公路行道树补助资金;②市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④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以奖代补扶贫专项资金;⑤2019年防汛抗洪救灾补助资金。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会议接待费1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1,616,220元,较2018年1248800元减少367420元,增加29.4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均办公经费及生态环保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非税收入预算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非税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73,804元。其中:办公用房3,126平方米,价值2,264,590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政府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