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3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单位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汇总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专业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各类公文;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讲话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处理各乡镇、各部门送达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工作;收集、编辑信息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来宾调研、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后勤保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协调办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事务;指导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及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负责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及协调工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上级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和上级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及反馈;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及反馈;负责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具体为:(1)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承担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3)负责各部门入驻政务中心的协调审核及入驻部门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审核,协调、督查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4)负责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5)协助县监察、法制部门驻设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和复议咨询行为;(6)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本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公务用车调度管理、服务保障;承担平台车辆养护、管理、维修及安全等工作。
地志办: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部署安排,并结合全县实际监督实施;(2)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开展,管理政府行为范围内的部门志、行业志和专业志书的编纂;(3)拟定我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业务规范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4)组织修编(续编)《环县志》、负责编纂《环县综合年鉴》;(5)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和编纂方案,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资料;(6)组织评议、审定环县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文稿和有关地方史志稿件;(7)集中统一管理地方志和综合年鉴编纂过程中收集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和电子存储以及形成的相关文稿,负责收集和保存有关地方史志文献;(8)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开展地方志理论、业务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9)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咨询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处室,综合股、文档机要股、文秘股、行政股、外事股、督查股;根据《中共环县委办公室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环办字﹝2019﹞55号)规定,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环县政府信息督查室、环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环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下属环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两个三级预算单位。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编制47个,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18个,工勤编制13个。其中,行政占编13人,事业占编17人,工勤占编8人。
(二)机关下属单位内设机构
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车调度室,2022年,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0名,机关工勤0,事业编制14名。各类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0人;环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综合服务办公室、政务改革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办公室、管理运行办公室、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共5个办公室,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共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一般干部7名(非编人员4名),服务期人员3名(三支一扶2名,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地志办共设机构数1个。
三、部门汇总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汇总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总收入3912.0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2.5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2.75万元,增加16.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结余资金增加;2.地志办新增了《环县扶贫开发志》《环县全面小康建设志》编纂经费收入;3.《环县年鉴》2022卷印刷制作费增加;4.地志办2021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政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912.0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21.71万元,增长12.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下属单位上年结余资金都有所增加;2.地志办新增了《环县扶贫开发志》《环县全面小康建设志》编纂经费收入;3.《环县年鉴》2022卷印刷制作费增加;4.地志办2021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政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0.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0.78万元。
4.农林水支出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9.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总支出1207.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66.06万元,下降28.26 %,下降的主要原因:机关事务管理局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整到了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2.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48.97万元,上升73.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务管理局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整到了项目支出;2.地志办新增了《环县扶贫开发志》《环县全面小康建设志》编纂经费和《环县年鉴》2022卷印刷制作费;3.政务服务中心新增2022年新增数字政府建设项目。
政府办公室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政府机关事务保障资金、政府机关物业管理资金、皮影中心会议室电费及维护费、广场电子屏维护费,其他项目3个,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政府法律服务资金、政务外网线路租用资金。
地志办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环县扶贫开发志》《环县全面小康建设志》外聘主编劳务补助、《环县扶贫开发志》《环县全面小康建设志》编纂经费、《环县年鉴》2022卷印刷制作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60万元(政府办),比2021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减预决算差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2万元(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100万元,机关政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政府办7万元,地志办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100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长4万元,增加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志办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22年无培训费,2021年培训费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5.2022年无会议费,2021年会议费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6.机关运行经费1005.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4.75万元,下降28.78%,下降的主要原因:1.2022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将公车运行维护费调整到了项目支出;二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5万元,其中:1.政府办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资金40万元(机关食堂外包);2.政务服务中心965万元(主要为数字政府建设300万元,数字政府拓展延伸及地方特色应用建设500万元,一体化平台建设1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资产总金额9140.7553万元(其中机关事务管理局 1183.5253万元,地志办6.43万元,政务服务中心1006.95万元,政府办694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595.3353万元,无形资产545.42万元。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县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18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8个,涉及财政支出200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8个(政府办7个400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4个601万元,地志办3个89万元,政务服务中心4个912.11万元),涉及财政支出200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选择3 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单位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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