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3-002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 2023 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平台场所。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国家规定限额以下,未进入市级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易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发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2023年,我中心机构数1个,与上年年末机构数无增加。编报人员情况: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6人。各类财政供养人员11人,其中在职10人,退休0人。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建设股,政府采购股、信息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无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 年收入预算240.6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1,2),比 2022 年预算增加25.61 万元,增长 1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家抽取系统、招投标服务系统、开标评标系统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他收入 0.00 万元。
(二)预算支出
2023 年支出预算240.6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40.61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25.61万元,增长1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家抽取系统、招投标服务系统、开标评标系统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0.6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4,5,6,7),具 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 年基本支出 188.10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3.02 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52.50 万元,比 2022 年预 算增加23.61万元,增长 1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家抽取系统、招投标服务系统、开标评标系统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8.1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3.02万元。增长1.0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甘肃省财政厅机关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7万元。其中: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信息网络及 软件购置更新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 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 年计划征收 47万元。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 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1.2022 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级预算管理信息系 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2022 年绩效运行 监控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 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6 号)要求,以 1-6 月、1-9 月两个时段为节 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 2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3.2022 年绩效评价管理: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 知》(甘财绩〔2022〕7 号)工作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 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 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 年部门预算纳 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主要是电子化招标网络运营维护费、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费,涉及金额52.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个,涉及财政支出5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 0 个,涉及财政支出 0.00 万元。2023 年本单位纳入单位 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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