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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23 【字体:

环县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环县委统战部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向市委统战部、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负责指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落实中央关于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负责做好统战系统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指导统战系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联系民族宗教部门做好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和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联系工商联工作,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政治安排和商会建设,推动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指导台侨部门努力拓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领域,加强人文交流,做好争取人心、招商引资等工作。

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呼声,协调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开展县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及下属单位共有编制13名,其中统战部机关编制8名(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民族宗教事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对外保留牌子。下设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中心、侨办、侨联。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31.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预算收入比2022预算增加33.4万元,增长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长,住房保障支出划拨各单位自行支付。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31.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8万元,比2022年增加24.86万元,增长9.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0.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住房保障支出由以前的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变更为划拨各单位自行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2增加33.4万元,增长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住房保障支出划拨各单位自行支付。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24.26万元,比2022年217.29万元多6.97万元,增长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公积金支付纳入单位预算支出,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7.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07万元,增长20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压减,部分项目2023年支出。

1.统战、民族宗教专项业务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项目128.71万元

2.知联会、新联会业务费项目15万元

3.2021年度各项工作奖金1.68万元。

4. “统战之家”运行专项3万元。

5. 基层统战规范化建设7.66万元。

6.知联会、新联会业务费项目17.62万元

7.统战、民族宗教专项业务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项目115.86万元

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1个7.54万元。

9.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个3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2023年无相关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非税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10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10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预算公开(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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