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39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森林派出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环县森林派出所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2021年3月2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森林派出所主要负责全县:一是立案侦查涉林(包括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二是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也就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三是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四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森林派出所为独立编制机构,2021年度,纳入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
三、人员情况
2021年度,我所共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8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6名;工勤人员1名;辅警1名;无退休人员。由于我单位于2020年10月份转隶于环县公安局,人员经费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四、资产情况
2021年末资产总额63.2万元,比2020年末60.6万元增加2.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有1辆汽车,价值为13.28万元,比2020年末13.28万元没有变化;其他固定资产总额为49.96万元,比2020年末2.65万元。
五、政府采购
2021年度我单位新增加2.65万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为2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11万元。上年结余0.51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为2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3万元。上年结余支出0.51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度收入预算为22.62万元,支出预算为22.62万元,2020 年度收入预算为 136.81万元,支出预算为:13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自2020年10月份转隶于环县公安局,人员经费由公安局统一发放,所以减少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办公费支出11.11万元;
2、 邮电费支出0.46万元;
3、 取暖费支出1.7万元;
4、 差旅费支出3.58万元;
5、 工会经费支出0.24万元;
6、 福利费支出1.7万元;
7、 公务用车维护费3.3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0年度,通过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通过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2020 年和 2021 年相比增加了2.05万元。因为公务用车年代久,出差频繁,配件老化。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我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3.28万元,其中公务费 19.6万元、取暖费1.4万元,福利费 1.5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2021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22.11万元,其中公务费 19.6万元,福利费 1.7万元,工会经费 0.81万元。相比较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减少了1.3万 元,减幅0.5%,主要因为是我单位转隶,相关经费减少。
(二)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所办公用房为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共占用20间,513.8平方米,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一辆。价值13.28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教育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部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教育支出: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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