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2-0038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环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二)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本县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北京地区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信访局内设3个股室,包括:人事秘书股、接访办信股、督查复查股。下设事业(非参公)单位1个:信访接待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73.2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78万元,下降2.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社会保障收入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9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1.3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73.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7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78万元,下降2.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社会保障收入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4.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5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9万元,减少3.0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社会保障收入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0万元,减少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扶贫村帮扶队工作队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联合接访补助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特殊疑难信访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构运行经费10.00万元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4.78万元,流动资产101.3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县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20.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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