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1-00234 | 发布机构: |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市场监管局内设14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法规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经济检查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二)派出机构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20个:环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曲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洪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木钵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山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甜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山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南湫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耿湾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秦团庄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八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樊家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合道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演武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天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虎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南沟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车道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毛井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芦家湾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直属机构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包括: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环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收支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345.47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24.39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57.9万元,增加2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及基层派出机构改革,将原食品稽查局和药品稽查局整体隶转,20个乡镇食药监所整体隶转,人员经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321.0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345.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02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57.9万元,增加2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及基层派出机构改革,将原食品稽查局和药品稽查局整体隶转,20个乡镇食药监所整体隶转,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25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50.82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93.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1677.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4.26万元,增长28.7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原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20个乡镇食药监所、价格监督检查局、粮食执法大队80名人员隶转至现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6.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3.64万元,增加31.8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增加,新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社会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以奖代补、“两新”党组织书记补贴等项目经费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个;
保障运转经费 5个,主要是市场主体登记及信用监管、市场监督专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市专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省市专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以奖代补、“两新”党组织书记补贴及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暂付款)张俊芳上访案件中被保管衣物价格评估。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构运行经费 246.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2.08万元,增长49.87%,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开展工作所需的宣传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增多。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项目为一般罚没收入,具体金额根据罚没收入为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58.9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87.03万元。检测车辆1台价值14.1万元,通用设备273.13万元,专用设备39.08万元,家具用具101.01万元,无形资产(含土地)144.6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34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34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备注:以上标红色的名词解释要根据支出预算标红色的功能科目进行修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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