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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153 发布机构: 环县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21-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财股

环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3-25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预决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财政局为独立编制机构,下设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乡财县管办公室。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206.2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33.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43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206.2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3.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3.0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57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5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98.03万元。

7.债务付息支出19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640.0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33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构运行经费125.7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无涉及非税收入事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503.65万元,较上年增长5.19%。无负债,净资产1,503.65万元,较上年增长5.19%。流动资产433.69万元,较上年增长40.62%,占资产总额28.84%;固定资产977.31万元,较上年下降4.95%,占资产总额65.00%;无形资产92.66万元,较上年下降0.30%,占资产总额6.16%。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113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9.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11.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12.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8.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1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27.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环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2.财政局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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