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271 | 发布机构: |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环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制定 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辖区内公 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2)负责开展 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 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排查 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县安委会提出排查 情况及治理建议;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 体协调、组织实施,推荐落实“四长”责任制落实;依法 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 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 诉;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辖区内“五种” 车辆车驾管业务;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情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独立编制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515.8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2.25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573.4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515.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2.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315.89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5.8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515.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2.25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0。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0,较2018年增加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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