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241 | 发布机构: | 中国共产党环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中国共产党环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向市委统战部、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协助县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落实中央关于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负责做好统战系统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指导统战系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4)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入县委统战部,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县委统战部对外保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调整后,县委统战部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行政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承担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调整后,县委统战部在侨务工作方面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人教育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6)指导台侨部门努力拓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领域,加强人文交流,做好争取人心、双向交流、招商引资等工作。
(7)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呼声,协调关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等工作。
(8)负责开展县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3个单位牌子。内设“一室三股”(办公室、民族宗教股、侨务工作股、党外工作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359337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1643785.4 元,上升84.3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项目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5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867977.4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59337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1643785.4 元,上升84.3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项目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5177.4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00.00元。
3.农林水支出2000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783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3377.4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4754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0100.00元,增长13.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工会经费、公务费等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5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5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1.统战、民族宗教专项业务费30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0000.00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大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调研等工作。
2.省市支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0000.00元,主要是:①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430000.00元;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000.00元;③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资金320000.00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费400000.00元,较2018年增加132500.00元,上升49.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费标准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计划,2019年年初预算未纳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固定资产数192574.00元,均为办公桌椅和通用设备。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
①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430000.00元;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000.00元;③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资金320000.00元。
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0000.00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950000.00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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