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9-00105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9-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2月1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市场监管局内设14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法规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经济检查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场监管局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原工商局、原食药监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766.12万元(原工商局1118.96万元,原质监局310.10万元,原食药监局337.06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1489.56万元(原工商局956.96万元,原质监局304.56万元,原食药监局228.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6.56万元,增加18.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市场监管项目经费增加。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309.3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766.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6.56万元,增加18.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市场监管项目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5.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5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37.84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6.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6.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297.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6.65万元,增长8.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工会经费、公务费等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8.8万元,比2018年减少6.44万元,减少3.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
1.市场主体登记经费22.60万元。
2.消保维权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19.10万元。
3.(省市专项)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经费15万元。
4.食品药品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
5.执法办案经费20万元。
6.(省市专项)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品一械抽验检验经费10万元。
7.(省市专项)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万元。
8.(省市专项)应急处理经费、食品抽检经费2.1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127万元,较2018年增加22.27万元,增加21.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内设机构调整造成的日常开支增多。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项目为一般罚没收入,具体金额根据罚没收入为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62.07万元。原工商局上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40.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402.92平方米,价值 885.09万元;无形资产(土地)143.8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2.04万元。原质监局上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63.49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63.49万元。原食药监局上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257.64万元,其中其他用房58平米,价值1.94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车辆1台,价值14.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1.6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主要是:①市场主体登记22.6万元;②消保维权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19.1万元;③省级项目市场监管经费15万元;④食品药品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⑤执法办案经费20万元;⑥省级抽检及卫生服务补助30万元;⑦省级应急处置、食品抽检1.1万元。
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个,涉及51.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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