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2020-00543 | 发布机构: |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生效日期: | 2020-06-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科级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责:1、组织开展环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制定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2)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3)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县安委会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推荐落实“四长”责任制落实;(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7)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负责辖区内车辆车驾管业务(9)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情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为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车管所、城区中队、秩序巡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指挥中心、环城中队及法制宣传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826.32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1.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80.42万元,减少69.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大队项目减少,造成预算资金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1.9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4.3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826.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91.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80.42万元,减少69.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大队项目减少,造成预算资金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691.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3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加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后公务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5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85.22万元,减少106.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和预算项目减少造成预算资金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电子警察运行维护费、号牌成本费、交通事故车辆及驾驶员酒精含量检验鉴定费用等。
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工程欠款及划线标识施工、值班备勤办案中心用房、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考试场升级改造工程经费等。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6.5万元,下降0.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3.培训费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0.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外出培训,实行网上培训,厉行节约,切实压减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非税收入共计1650.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44.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84.94平方米,价值728.92万元;通用设备581.63万元;专用设备2089.94万元;家具用具43.99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98.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45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457.19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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