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财股 |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人民检察院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县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本院工作,组织贯彻落实。
4、根据上级检察院授权,对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对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依法审查,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6、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行法律监督。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9、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0、负责对本院管辖案件的审查、受理和分流;负责内部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11、负责做好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开展基层院建设、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12、依法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13、负责做好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网络信息工作。
14、领导本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
15、负责办理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关方案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部门,采取“3+2”模式。 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及派驻木钵镇检察室、派驻合道镇检察室、派驻虎洞镇检察室、派驻洪德镇检察室、派驻山城乡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914.41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914.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5.81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4人,调出2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914.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6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5.81万元,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4人,调出2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767.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9.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64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0.81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4人,调出2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2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00万元,增长1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1.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6万元,减少1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15.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14万元,增长1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业费、维修费等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3295.3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08.00平方米,价值2105.8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5 辆,价值 117.72 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70.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 ,涉及财政支出22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用于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环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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