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b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省市医保部门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动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完善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医疗救助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和纪检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动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医疗救助股。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督查乡(镇)医疗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承办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措管理、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特惠政策,承担行业扶贫具体工作职责。
(二)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环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划转的通知》(环编委发〔2020〕3号),制定本规定。环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供给,隶属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及业务规范。
(二)承办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费用核定、基金支付、参保关系接转和医疗救助等业务。
(三)承办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汇总编制全县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和统计报表;承担全县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相关工作。
(四)落实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监测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工作。
(五)指导乡镇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37.5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137.5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59万元,占70.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0.00万元,占29.89%;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37.5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12.54万元,占36.26%;项目支出725.05万元,占63.74%。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797.5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12.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1.40万元,上升14.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25.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895.15万元,减少91.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开支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上级专项)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上级专项)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4年原困难企业及农村8023部队复转军人医药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上级专项)2025年原困难企业及农村8023部队复转军人医药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上级专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基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30.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 比2024年预算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失业保险缴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9.其他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82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业务市级统筹管理,本年度医疗救助预算支出减少。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00万元,增加22.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及人员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末固定资产年未净值为35.60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电脑、保险柜等办公设备。2025年度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0.0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其他支出(类) (上级专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基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0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
1、项目概况:保障辖区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对象待遇享受
2、立项依据:环医保发〔2024〕5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环县医疗保障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5、实施计划:
6、年度预算安排:34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辖区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对象待遇享受100%。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41.67%。“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后项目没有及时执行,从而导致资金执行率普遍偏低。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2个。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2个,完成率为100 %。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单位部门整体绩效1个,项目绩效6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3:环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环县医疗保障局2025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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