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bj-2023-00006 | 发布机构: | 环县医疗健康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医疗健康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医疗健康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省市医保部门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动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完善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环县医疗保障局设1个下属单位,环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医疗救助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13403.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6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3403.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支出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003.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68万元。
5.其他支出34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63.24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04.26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98万元,增加2.53%,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本年度增列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658.98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78.13万元,增加118.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求助资金预算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26.8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8万元,下降7.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00万元,具体为:(上级专项)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4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46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电脑、保险柜等办公设备。2023年度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具体见附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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