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1-00032 | 发布机构: | 环县木钵镇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保股 |
环县木钵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木钵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环县木钵镇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环县木钵镇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及使用。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督查。
(五)拟定全镇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镇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发展;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木钵镇卫生院设有西医门诊、外科门诊、妇科门诊、病房、妇查室、预防接种门诊、公共卫生办公室、妇幼办公室、防疫办公室、中西药房、治疗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室、财务室、医保办、办公室等科室。
我院事业编制14名。在职职工28人,其中职在编职工11名,非编人员17人。本科22名,专科6名,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1名,执业护士23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428.94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22万元,比2020年预算338.99增加-3.77万元,增加-1.11%,其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两名职工调出本单位,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9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28.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35.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89.38万元,上升20.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不包括当年事业收入预算,且2020年有两名职工调出本单位,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减少。
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67.8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1.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35.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7万元,上升-1.11%,其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两名职工调出本单位,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机构运行经费 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无非税收入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87.31万元。其中:业务、办公用房6557.5平方米,价值 6152.26万元。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医疗急救用救护车)2辆,价值28.29万元。其中一辆已不能正常运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8台,价值386.7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无。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卫生健康事业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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