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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j-2021-00034 发布机构: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生效日期: 2021-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保股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25 【字体: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检验、复检、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综合协调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等多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室、微生物检验室和理化检验室四个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中心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44.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8.91万元,增加59.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国家抽样检测资金、食品委托检测资金、办公及实验室装修资金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4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8.91万元,增加59.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国家抽样检测资金、食品委托检测资金、办公及实验室装修资金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3.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1.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7万元,增长13.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中心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职工“五险一金”相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增长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国家抽样检测资金、食品委托检测资金、办公及实验室装修资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个;

    保障运转经费 4个,主要是食品国家抽样检测资金、食品委托检测资金、办公及实验室装修资金实验室运转经费和暂付设备购置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为业务技术车辆运行维护费经费在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4.76万元,较2020年增加3.28万元,减少22.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1.15万元。其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1辆,价值64.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价值106.8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食品检测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预算公开表          

       2. 附件2: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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